我在工厂试用期间干了七天,后来不干了,厂里就扣社保286元,这样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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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4:34
试用期是要缴费社保费,扣除社保费是正常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4:31
找劳动监察部门咨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4:32
这个还好吧,我在宁波的一个电子厂,干了三个月,辞职时,最后一个月只发了2200按理可以发3500,直接少了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