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比赛中设有比赛监督一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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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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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30 23:00
一、田径比赛技术*、仲裁及裁判人员的职责
大型田径赛事和基层田径运动会无论是在人员设置还是裁判方法方面都有不同。
(一)技术代表、技术*的职责
一般只有举行大型田径运动会才会申请国际田径联合会指派技术代表和技术*。
1.技术代表
技术代表的职责是与大会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比赛的技术性安排完全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在赛前主要负责对竞赛日程、比赛器材、报名标准、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和录取原则;主持各赛次分组、抽签排定道次以及全能分组等编排工作;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并组织领导技术*在比赛现场的工作。
2.技术*
只有大型田径运动会才设置技术*。技术*受技术代表的指派到各项目比赛现场,监督整个比赛是否按竞赛规程要求进行,对各项目主裁判工作给予一切必要的支持。比赛结束后,负责审核成绩,在田赛项目成绩单上签名。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则规定的问题并认为需要提出改进意见时,首先向该项目主裁判提出建议,必要时可提出劝告,如仍不能解决,则向技术代表汇报。
(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大型和基层运动会都会设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主要负责处理各项*,同时对发生于比赛中提交仲裁委员会的其他事宜做出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在大型田径运动会上,凡是仲裁委员会对规则未曾涉及的问题做出的任何裁决,事后都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向田径协会报告。
(三)竞赛主任、赛事主管(总裁判长)的职责
1.竞赛主任
在大型运动会上,竞赛主任与技术代表共同计划比赛的技术组织,指挥竞赛工作人员之间的配合,并通过通讯系统与所有比赛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2.赛事主管(总裁判长)
赛事主管负责检查所有就位工作人员,有权调配、撤销工作人员,以保证大型运动会的正常进程。举行国内田径比赛时,由总裁判长行使此项职责,组织领导裁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