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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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3:00
裁判人数及分工
裁判员人数最低配备为:
总裁判长1人
副总裁判长2~3人
编排记录长1人
编排记录员4人
器材检查长1人
器材检查员6人(8条航道为8人)
检录长1人
检录员8人(8条航道为10人)
起点裁判长1人
助理发令员1人
取齐员1人
起点裁判员6人(8条航道为8人)
途中裁判长1人
途中裁判员3人
终点裁判长1人
终点裁判员6人(8条航道为8人)
终点摄像员2人
计时长1人
计时员6人
广播员1~2人
裁判员职责
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
1.领导和分配裁判员的工作。
2.根据规则和规程,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包括规则、规程中未尽的事宜,但不得修改规则和规程。
3.当裁判员的判定不一致时,可作最后决定。
4.对犯严重错误或不称职的裁判员,建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处理。必要时有权停止其职务。
5.在比赛中,对蓄意犯规或干扰、阻碍其他队比赛者,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视情况决定被干扰、阻碍的队是否参加下一轮比赛,或该组重新比赛(犯规队除外)。
6.比赛前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规则的规定。
7.如气候恶劣,水面能见度低或其他不良情况危及安全时,总裁判长有权停止比赛。
8.所有比赛成绩必须经总裁判长核实签名。
9.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领导裁判工作。
编排记录长和编排记录员
1.编排记录长负责领导和分配编排记录员的工作。
2.编排记录员负责比赛编排和预赛分组抽签。
3.记录每组比赛的名次与成绩,预、复赛后按名次编排下一轮比赛程序。
4.比赛结束后,将名次、成绩交给总裁判长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