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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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5:07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5:04
如能证明房产实际所有人,也可以查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5:05
如果法院查明房屋是谁的。虽然没有产权证明,也可以查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5:04
法院查封房产不以房产具有房产证为条件,只需查明该房产实际所有权人确为被告即可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5:07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采取现状处置的方式进行查封、拍卖。但在拍卖前,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情况及法院拍卖不负责后续的产权办理事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