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诉期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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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8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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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5:21
*申诉期是六个月内,*申诉期有以下两种情况:
1、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申诉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2、递交上诉状;
3、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当事人申诉,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诉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