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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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5:04
活的生物有机体可以构成一项专利,这是1980年在美国最高*,以极其微弱的多数(5∶4)通过的一项法令。这项法令为商业企业更多地参与遗传工程开辟了道路,使企业的遗传工程研究工作能如同药品和化学品一样得到专利的保护。由斯坦利?科恩和赫伯特?博耶发展起来的,在大多数遗传工程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的技术,亦被立法为专利。由此斯坦福大学和旧金山的加利福尼亚大学,将获得执照费和从在市场销售的全部遗传工程产品中获得专利权税。直到专利权受到怀疑时,这种收入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