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7 09:0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5:5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5:49
看你隐瞒的是什么性质的事实了,是否影响到应聘该工作岗位,是否对正常工作有影响,在实际工作中有没有因为你隐瞒了事实而给工作带来不便,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5:49
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5:53
劳动仲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5:49
你说的意思是八月底辞职,而领班不肯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