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一年多了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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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1 02:28
如果有证据证明有讨要工资的行为,如录音等,可以中断时效
若没有则已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离职之日即为应当知道之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1 02:28
要工资的时效是一年。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投诉处理。
请问你有劳动合同和其他可以证明你在这里工作的证明吗? 有的话去*告他很有可能会赢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1 02:29
找律师代理,去*起诉,他会给你更详细的解答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1 02:30
肯定可以要回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