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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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3:14
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表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通知》显示: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