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参保单位不是上班的公司,而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这是怎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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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2:36
总结了一下你的问题,一共涉及4个问题。
1、关于之前工作的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的问题。
通过你的描述,可以初步判断你是劳务派遣人员,即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亦是劳动合同),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实际上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你之前的工作单位(即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被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享受同工同酬。
2、关于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
无论是劳务派遣公司还是之前的公司,任何取得营业执照的用人企业,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既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是违法行为,社会保险法强制性规定了企业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3、关于维权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之前的公司补缴养老保险)。
负责追缴、补缴社会保险的政府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一般将该执法权委托给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支队。你应当到之前上班工的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该公司补缴养老保险,让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处理(不仅仅是登记,有的地方说先登记,但并不是立案),切记你本人要知道已经立案。建议你去社保中心打印在之前上班的公司期间缴纳的保险记录(社保在上面盖印),如果你反映的情况属实,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责令其补缴社会保险(五险)。
4、关于转移保险关系的问题。
转移保险关系很简单,是社保中心常规性业务,咨询当地社保中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即可。
希望能帮到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2:38
应该是你们公司员工都是外包给劳务公司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2:40
猫腻,估计公司为了逃避社保采取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2:39
为什么公司要转给劳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