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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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9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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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6 20:36
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1次,自2021年起,全省执行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上一次缴费基数调整:
此前,江苏省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且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6元,下限为3800元。
南京市遵照上述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