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的“零时起保制”的含义之一是指保险合同生效的开始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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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9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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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7:29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开始对订立合同的双方都开始产生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约束力。在我国保险实务中普遍推行的合同生效制度是零时生效制,即保险合同的效力产生于保险合同订立后的次日零时或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生效日的零时开始生效。例如在车辆保险里面,客户如果是在1号订立的保险合同并缴纳保费,则保险的生效日期为2号的零时。人寿保险里也是这样,1号投保缴费,生效的日期为2号零时。
但随着技术进步和客户需求的增多,保险公司也适时的选用了一些新的生效制度,如约定生效制和即时生效制。例如现行的交强险,可以选择2小时生效,或在一个约定的时间生效。而现在平安在使用了E承保的方式下,选用了即时生效制,即保费转账成功后,即时生效。
而另一种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约定条件生效的情况,即要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效力才开始有效,例如在人寿保险里的重大疾病保险,就专门对重大疾病保险设置了观察期(一般都是要合同生效,且有90天-1年的重大疾病免责期),只有在满足了以上列明的条件以后,重大疾病保险的效力才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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