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7 23:3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0 21:26
应该是合法的,因为在合同单位付了委托书~~但是作为财务人员还是谨慎一点的好,最好能有委托收款人的身份证明,并向合作单位发出邀请确认函,证明确有其事~~~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0 21:25
不犯法,收款人是个人的话,你让他们开支票时写上你们单位就好,肯定不能个人拿现金撒,反正只要钱到的是基本帐户,其它手续怎么折腾都没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0 21:25
以我个人从事审计行业的经验,对于收款和确认收入的方式来说,此举没有不妥,因为在开局发票后,开票单位即确认了相关的收入,此后不管您是收入现金还是银行公户,都不影响您在财务报告上的收入总额或者应缴纳的税金,但是若发生经济纠纷,对于付款人或者收款人的举证是不利的,因为记账收入与收入后期的收回失去了关联,若需证明此收入已完全被收回必须通过其他方式举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0 21:25
既然有委托书,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