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7 10:3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6:21
由于您的描述较为简单,我们只能给您简单的法律意见。因为劳动地点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用人单位与您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原则上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支付您N+1工资。但是,具体的赔付问题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我们也无法给您明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