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10:4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5:08
关于提前1个月申请离职问题:
不能说大部分公司都会这样要求。但是大多数公司都会要求提前至少1周以上或半月以上提出离职申请。这个不是不能提前说,应该是职场里所有职场人,职业人的一种职业习惯和素养。
不太清楚这是不是楼主的第一份工作。如果是的话那可以记住这条职场规则。不是潜规则,是共识。如果已经工作多年了,对于这种提前离职的要求,应该不用太在意。你工作得好,企业会想法留住你,你达不到工作的要求,根本就不用1个月的时间(你懂得)。
提前1个月提出离职的原因:
1、定岗问题。一个萝卜一个坑是我们常说的道理。且不说后期的人员培养成本问题,前期招聘上大型企业都会在同一个岗位上招聘多人择优录取,小企业也会多人面试选择合适的。因此无论从前期的招聘成本还是后期的培养成本来说都是很大的。离职所空出来的岗位都需要相同甚至更长的时间去招聘。
2、降低管理成本。人力物力时间都是企业的成本。问题1中的人员和时间都是成本,物力成本就是在整个培养过程中所花费的各项实质性的实物。比如工装。
关于服装的扣费问题:
这个问题还是要看公司的情况,因公司不同而不同。工装也不能算是劳保用品。更多的是企业为强化品牌和职业形象做的一种投入,属于管理成本,也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所以你选择一家企业也要同样去适应这个企业。
如果实习期都不过,那可能不用服装了。
如果能继续干下,一直适应不了,那也可以走,扣费问题也不用太在意。
如果能投入到工作中。半年的时间太快了。
总结:有些我们看似不合理的地方大多是企业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并不是要和员工去对抗。双方本质上是共赢模式。换位到企业的角度思考一下,可能就理解了。
望楼主能放平心态,积极投入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5:07
应该还有戏,因为如果涉及到总公司,一些大公司下批文件都比较慢的。再等等,这期间也可以看看其他公司。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5:1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依你所述,这个HR的所作所为不但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反而更显得他(她)是个非常负责任的人,做事不但尽职尽责,而且非常热心。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5:11
可能因为里边离职率比较高,提前跟你说下规矩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5:16
提醒你莫要半年内离职,提前一个月辞工本来就是劳动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