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9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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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7 12:00
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均会积极争取子女抚养权,也存在少数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想要孩子。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不想要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想要子女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值得注意的是,若离婚案件中双方均不想要子女抚养权,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7 11:57
这个也不是绝对的,如果遇到自己心中理想的对象也可以考虑的,如果两个人的感情好对孩子是没有什么影响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一切随缘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7 11:59
我觉得很多时候,每个人都想给孩子都很多,很多时候都是迫不得已的,我觉得你能把自己现在能给他的东西都给他亲近自己的权利,我觉得你已经是最好的母亲了,所以不要太自责了,人跟人是没办法比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7 11:59
我离婚了,不想再嫁人了,孩子我又舍不得放下,如果大孩子机带着孩子受罪,又让孩子受罪,怎么办?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不再婚啊,或者选择可以两个人继续共同抚养孩子,不结婚对小孩子来说还是没有什么伤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7 11:59
然后就不想再嫁人了,应该怎么办?借鉴过来我再咨询一下,就知道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