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9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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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22:28
一、 消费者权益保* 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1、惩罚性赔偿是源于英美法的一项民事损害赔偿制度。我国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自此以后,在《 侵权责任法 》、《 食品安全法 》以及最高人民*颁布的部分司法解释中,均醒目地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条款。 2、2021年,我国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中进一步延续和强化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将 赔偿金 额由原来“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提高至三倍,并特别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自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中确立以来,在审判实务中陆续出现了诸多争议与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该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一直存在很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