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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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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9:19
就给你推荐一篇,介绍一个我们身边的牛人,很有思想,作者狠狂妄“毫不谦逊地讲,我的读书量远远超过了我的同龄人!”此文和此人都很牛痹,狠有思想~全校荐~尤其她的读书感言!
高考满分:品味时尚
作者:南京市海安中学-刘丽丽(我总校的郁闷~)
正文: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博览·善读·多思
文/刘丽丽
如果真的要说我高考作文碰巧得了满分有什么经验,那只是因为我热爱文学,热爱书籍和智慧。在我小的时候,每天中午我爱坐在书房和叔叔一起看书,我们都默默不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自己手里的书,阳光从正午的高照一点点退却,从书里猛然抬头看,才发现原来已经过了一个下午。
这几乎成为我最美好的一段童年回忆。想起来就会欣欣然觉得很温暖,虽然这样的下午已经慢慢淹没在匆忙的时光里,可是读书的习惯却保留至今。读了书,你自然会思考,而思考的痕迹就是写作留下来的。
毫不谦逊地讲,我的读书量远远超过了我的同龄人。我身边的同龄人也没少读书,可他们看的是什么书呢?所谓的青春文学、武侠玄幻小说等等,他们还自以为是地对什么是最小说等等津津乐道呢。读了这些书后你能捞到什么好处?无非是增加了你大脑中的脂肪!还有,我稍微夸张一点来讲,你看了这种书后,就等于犯了罪。盛产这种文字鸦片的文化罪犯,本身就触犯我们心中的道德之法,可正是由于你们这种人的争相抢购,助纣为虐,使他们变本加厉,逍遥“法”外。
所以在这里我要讲一讲究竟该读何种书、该如何读书的问题。对读书的范围,就我个人来说,我是没有划定一个明确的界限的。但有一个原则就是读好书。何谓好书?好书就是能提升你个人的精神世界、能让你从空洞走向丰富、能让你心有戚戚、然后产生强烈共鸣、能让你感受到自己的浅薄与丑陋的、能让你拍案叫绝、由衷的敬佩的书。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就是在发现自己,检验自己和反省自己,就是在修补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从精神贫乏和语音贫乏走向丰富,善良,充实。好书之所以好,不是好在它的辞藻的华丽,而是好在它思想的高贵。有一句广告词说得好:思想有多远,我们才能走多远。真的是这个样子,只有思想高尚了,纯粹了,我们才有可能接近本真,接近真善美,脱离社会病苦,摒弃人生中的低级趣味。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是比较推崇一些具有思辨性意味的书。比如咱们有空可以读读尼采,黑塞,村上春树,迟子建,李敖等等。
圈定了读书的范围,接下来就涉及到一个如何去读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是十分欣赏古人“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观点的。我读书时,桌子上肯定有三样东西,一是书,二是笔,三是本子。请注意,我没有笼统的列举,而是刻意的一二三的对这三样东西进行了排序的。书肯定是坐第一把交椅的,要是你连书都没有,你怎么圈点,勾画,点评,摘录啊。为什么要把笔排在第二位,而不是本子呢。这涉及到我个人喜好问题和个人习惯问题。我读书时,是非常喜欢在相关文字后进行批注,质疑和褒奖的。只有这样,才能直接的说明你真的不但读过了,而且融入了你自己独到的思考了。也就是说,你的读书不是走马观花,而是有了一定的思维含量了。所以我特别强调笔的重要性,看书时动笔的重要性。其实看书多了,你会发现,有些值得你去推敲,揣摩乃至发自内心的想把它像背书一样背掉的东西,你其实根本无需去摘录,去刻意的熟记,因为你遇到这样的东西,你就会过目不忘的。这我理解为文字的力量,自主的力量。因为这是你自己主动去感知的一个东西,没有任何压迫性,强制性,功利性。可并不是人人都会这样啊,所以对于绝大多数人,还是要借助笔的。先用笔把它记录下来,以后再去深究也不迟。
毋庸置疑,读书确实有益于写作。你读的书越多,你的思想就越丰富,你的积淀就越深厚,你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就会越透彻。随之而来,你的写作自然就成了“有”源之水,“有”本之木了。你的写作会自然不自然的渗透出你所看到的那些思想,这会让你的作品显得有厚重感和文字的质感。这会让你的作品与那些平庸之作对比体现出强烈的色差。我功利一点来说,正是基于此点,你的作品才能更容易吸引人的眼球,博得读者的芳心。但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你不仅满足了自己的一个创作*,也给了读者朋友一个与你交流切磋的机会,所谓的两全其美也不过如此吧。所以我提倡大家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其实只是小工程,写作才是大工程。可为什么咱们的大工程却总是被评为豆腐渣工程呢?为什么有些东西人人心中都有,而笔下皆无呢?我个人一直很武断的顽固的认为,一切皆因我们的虚荣心作祟。因为我们想写出某些看上去奢华的文章,来博得别人的称赞,而绞尽脑汁地去堆砌,去生搬硬套,去闭门造车,去*自己的舌头,所以我们的文章会变得假大空,变得自己看了后都觉得恶心。从上小学时老师就跟我们说写作要“说真话,抒真情”,到了现在,我愈发觉得其实这句话真的是道出了写好文章的真谛。可是有些人没有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他已入世太深,他的心灵也已蒙尘太厚。我一直强调本心,我觉得写作就是要怀着一颗本心,用我手写我心。只有这样,你的文字才是纯粹的,干净的,纯洁的,善良的,可爱的。所以我恳请每一个提笔写作的人,摸摸自己的良心,说说自己从内心深处流淌出来的话语,写写人间的疾苦与温暖。
读书是你主动去感知、去接受教化的一个过程,而写作更是你迫不及待的有感而发去反馈的主观能动性活动。我一直觉得,读书是为了修身养性的,提升自己的,使自己脱离社会病苦的。而写作更是肩负着一种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是用来所有医治所有愚民的思想的。所以,我希望人们都能把读书与写作当作咱们一辈子的任务与事业。用一颗虔诚的心去对待,用一颗敏感的心去体会。我还认为写作,还是要具备敏感度。我们对待周遭的事物要敏感,也就是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文章才会与众不同,才会鞭辟入里,才会详实丰富。
最后我还想送学弟学妹这样一段话:
多点黑色幽默,少点白色恐怖;多点辛辣讽刺,少点味同嚼蜡;
多点真情流露,少点矫揉造作;多点原汁原味,少点生搬硬套;
多点独树一帜,少点拾人牙慧;多点开拓创新,少点循规蹈矩;
多点悬念迭起,少点平淡无奇;多点名人名言,少点凡人凡语;
多点直接了当,少点故作深沉;多点简洁明快,少点华而不实;
多点惜字如金,少点泼墨如水;多点剑走偏锋,少点模棱两可;
多点工于内容,少点精于形式;多点日积月累,少点投机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