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7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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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7 19:12
个人简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的条款,《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凡不具备这些法定条款的,都不是劳动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7 19:18
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