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2 03:3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10:31
捡到他人财物主动归还失主,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当然失主主动给点钱也很正常。但你向他要他不给就算了。你不还并丢掉就不对了,报警受理后,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你这是“不当得利”,应将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10:31
我说同志,你也太狠点,自已办理身份证也就几十块,你要五百块,也太坑人了罢。这事让赶上都会报警。这只能说明你处理问题太欠考虑,把人最起码的素养都丢掉了。我想这件事到此为止,你也和其他人说了。否则,都会质疑你的人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10:30
你捡到人家身份证应该还给人家,而不应该要报酬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10:30
你跟人家要钱,属敲诈,再丢掉,属于毁坏公私财务,都要受到处罚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10:26
对方报警因500数额不大,一般是警察调解,让你还给对方,或让对方稍微给你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