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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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3 05:13
试件的取样频率和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每100盘,但不超过100方的同配合比取样不少于1次。
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不足100盘或100方时取样不少于1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超过1000方时,每200方取样不少于1次。
对房屋建筑,每一层、同一配比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抗渗混凝土每300方取样不少于1次。
参考GB/T 50107-2010
另外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在没车混凝土的2/4到3/4之间取样,拌匀后入模。
每次取样不少于制作量的2倍,且不少于2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