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想离婚,女方不知道去哪了,请问该怎样离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2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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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8 06:36
可直接向*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立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8 06:36
如果你不知对方下落,知道其户籍的话,可以向户籍地*诉讼要求离婚,*公告送达方书并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