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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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2 16:58
【法律分析】:工伤是全额报销的。工伤医疗费用一般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用人单位不进行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依据用人单位偿还。如果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而造成了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是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