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废止的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生效的法律,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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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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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4 19:22
很简单。
这句话的意思可以分成以下几部分来理解:
1、犯罪行为发生时候的法律已经失效,新法已经生效的情况下;
2、遵从对犯罪人有利的原则;
3、旧法对公民规定无罪,新法规定有罪;无罪有利,为无罪;
4、旧法规定犯罪人有罪,新法也规定有罪;那部法律规定轻用哪部。
另外又犯罪人两种状态会影响法律适用
1、已经进入广义的诉讼程序(即被立案,未审判),期间颁布新法的,适用新法
2、未进入诉讼程序,即未被追诉的:如果旧法规定有罪而未被追究,应按时效追究并按对犯罪人有利原则适用法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4 19:1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已分别于2001年9月18日、2001年6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17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为正确适用司法解释办理案件,现对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
二、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
三、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四、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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