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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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3:26
组织开展各种农超对接推广活动,采取洽谈会、展销会等多种形式,创造供需双方见面与沟通的机会,使更多的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
加强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农超对接信息服务系统的录入率和利用率,定期发布各类农产品供求信息。同时,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超对接服务系统实时发布供求信息,逐步开展网上签约和交易试点,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建立现代经营管理制度,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配送能力。鼓励大型超市设置合作社产品专卖区,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增加农超对接的产品品种和数量。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通过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引导合作社着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带动农户的能力,打牢推进农超对接的基础。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均衡供应超市农产品的能力。
开设农超对接培训班,为超市采购人员提供农业生产技术、产品甄选、保鲜运输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培训,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熟悉市场信息和超市营销策略,推动农超对接上水平。 降低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的门槛,稳定对接关系。严格落实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工商局联合下发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7号),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鼓励超市采取日结的方式收购蔬菜等生鲜农产品,尽量缩短账期。鼓励对接双方签订长期对接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对接关系,提高合同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
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安全生产记录管理,依据农产品流通相关标准,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加贴标识,创建品牌,实现合作社产品质量可追溯。要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扶持项目、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超市的需求,实行统一采购种苗、统一采购和使用农资、统一记载田间档案、统一采收产品、统一检测农残。组织超市和连锁企业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