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能否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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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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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21:01
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不能抵扣进项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发 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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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21:00
实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不能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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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21:03
营改增如果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不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要收取普通发票。
原来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普票就直接
借: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收到专票时: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营改增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收到普票
借: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收到专票核算,
第一种处理:
借: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第二种处理: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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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20:58
营改增后,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了,不应该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要收取普通发票。
原来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普票就直接 借: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收到专票的话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但是营改增后,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了,收到普票还是
借: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收到专票怎么核算处理呢?第一种处理:
借: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还是第二种处理: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21:01
1、不可以。
2、依据: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结论:
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