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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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0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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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9 03: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是关于传唤、拘传的规定,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9 03:38
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是从犯的,在量刑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