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1 02:2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7:25
这个辞退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在法律上只要按照程序给付补偿是可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7:33
有以下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并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