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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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2:04
法律主观:一般民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的,需要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