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给子女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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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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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3 05:58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
2,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父母赠予给子女的房产在法律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中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而父母赠予给子女的房产属于赠与财产,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赠与财产是指个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赠与的财产归受赠人所有,不受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限制。因此,父母赠予给子女的房产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的影响,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规定和具体赠与行为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
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子女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是赠与子女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赠予给子女的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的影响。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
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可以收回,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父母给孩子买房在还没有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之前行使撤销权是可以收回的;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撤销赠与的情形下,也能收回。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