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期后校长说不要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是不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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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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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1:07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