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入北京户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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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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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2 05:01
外地人入北京户口的要求如下: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且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购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
3、购房者在北京没有房屋,若已婚,夫妻双方在北京均无房屋,外地人在北京限购一套住房;
4、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外地人入北京户口的条件:
1. 年龄要求:一般要求在法定的工作年龄内;
2. 学历要求:通常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是重点大学毕业生;
3. 就业情况:需要在北京有稳定的工作;
4. 社保缴纳:在北京连续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
5. 居住证明:拥有在北京合法稳定住所;
6. 计划生育*:符合北京市的计划生育*;
7. 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8. 积分落户: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综上所述,外地人入北京户口的要求包括连续满五年纳税或社保证明、有效的暂住证、无北京房产且限购一套住房,且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依据】:
《北京户籍管理条例》
第四条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饥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