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离职三年后泄露技术机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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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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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0:53
3年之后该技术还有保密价值吗?在职期间是否明确了保密义务和保密范围?
一般来说,首先企业应当跟与该员工明确保密义务和保密范围,也就是员工被明确告知那些东西需要保密,以及他本人同意保密。在有以上材料的同时,该企业所谓泄露的技术机密确实具有保密价值。以上成立,那么可以追究其泄密责任。如果以上有一条不成立,那么就无法追究他的责任。
举例说明:该企业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在企业保密制度中书面告知他企业相关技术资料需要保密,列明了保密事项目录,并要求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约定了保密期限、保密责任等内容。保密事项当中,有一项是企业通讯录。在员工离职以后,将通讯录部分内容泄露给了其他人。这时候你就没办法追究他的保密责任。因为虽然约定了通讯录是保密事项,但通讯录不具备保密价值。
所谓保密价值就是只有企业少数人知晓,并且具备经济价值、专利权、或者独有的先进技术资料等等。(具体内容自己查保密法)显然,通讯录没有保密价值。但如果他泄露了保密事项目录中的某项专利技术,那么就可以追究他的保密责任。但如果在职期间或者离职的时候没有告知他保密事项,他并不知晓这个东西需要保密,那么他也不需要承担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