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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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7 06:28
法律分析:合同的效力是产生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据,因为是通过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确定的,自由的空间自然非常巨大,一般情形下,只要是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就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所以,当事人可以通过自由约定来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因此,合同的具体条款的设计,对当事人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以及最终能否实现经济目的,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事先约定较为完善的合同,能使自己在具有法律保障的合同条款中,处在比较主动地位并降低相关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