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检察院为什么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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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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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9 14:47
取保候审不等于案件结束,检察院还要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9 14:50
赔偿经济损失只是酌定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但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受到刑事处罚,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无不当.不过按你的情况也不会判多重,不必太过担心.虽然受过刑罚处罚,有前科,只是酌定人重处罚情节,不构成累犯(宣告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并非刑罚执行完毕,不属于累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9 14:49
取保候审是取保出来等候审判嘛。
在程序上取保并不是程序结束啊。
以前的缓刑只是你的前科,不构成累犯,这次也许会判,但可能仍然是缓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9 14:49
请你注意取保候审,并非是自由了,而是你缴纳一定保证金或者出一个保人,等候法院审判。取保候审可以一直持续到法院开庭审判阶段。也就是说,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可以取保候审。
按道理累犯(就是有前科的一种社会危险性很大的犯罪人)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但是因为你前科是缓刑,所以没有实际执行刑罚,不作为累犯对待。所以检察院依然对你取保候审了。你应该好好表现,别和检察院对着干,否则,很可能加重刑罚。因为198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问题的答复》的精神相抵触。该《答复》中明确指出: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实际上并没有执行过原判的刑罚。……所以,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可不作为累犯对待。这里可不作为累犯对待,只是可不作为,而不是应当不作为,如果你的所作所为让人感觉社会危险性很大,屡教不改,那么检察机关可能仍然要以累犯对待你,并且取消取保候审,变为逮捕,那样,就十分不利。
你陪了1万元,以前是不会影响到你的罪名,只会从轻处罚,现在根据昨天北京某中院出台的意见,你和被害人好好商量,多赔钱,取得对方谅解,可以考虑“私了”。
最后,你应当好好反省,不要动辄就打人,遇事克制,忍一忍,能忍者无敌,仁者无敌,而不是强者无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9 14:45
以前被判半年缓刑一年,缓刑已过,说明这个事情就过去了。跟这次的事情没关系。
这次你又因为打架致人轻伤被刑拘后取保候审,所谓取保候审呢,就是在法院审判前,让你在家里呆着。因为你的罪行不够重,对社会暂时没有危险性,所以通过交保证金或者找担保人的方式,让你在家里等待法院审判。如果有危险性就给你逮捕了。
你现在已经赔偿了1万元,如果足够对方治疗的话,这只能说是法院的量刑情节。你现在要做的应该是想办法争取法院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