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孩子,没有结婚证算合法夫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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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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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6:18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在一起,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这个仍属于同居关系,不算合法夫妻。因此,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只能解除同居关系。但抚养权和财产如果无法协商,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我国目前有两种方式能确定婚姻关系,第一种是办理了婚姻结婚登记手续,有结婚证的婚姻。第二种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婚姻。除此之外,不属于婚姻关系。
律师提示,同居风险较高,建议有条件的情侣尽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同居期间不享有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忠实义务等,不能追究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目前能确定婚姻关系的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