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开庭判刑那天家属去哪里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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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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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9:30
如果案件属于公开审理的范围,那么人犯是家属是可以参加庭审的,但是不能与其交谈,或者其他接触。
同时,人犯在返回羁押机关后,如果家属想与其会见的,应该经过案审机关的批准。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规定,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另外,根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第三十五条规定,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可以临时离所探视病危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人犯不准探视。
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9:32
犯罪嫌疑人开庭判刑那天家属在庭上就可以看她。开庭判刑家属可以去法庭旁听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9:28
庭审现场可以去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