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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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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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0 20:25
在公司的投资中可以有劳务出资方式,但是这种劳务必须属于智力劳动不能属于体力劳动,至于合伙企业是与公司不同性质的企业,公司承担财产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承担财产的无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可以称股东,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只能称合伙人,至于公司投资中的劳务投资必须通过股东协商认定或经过评估可以折成现金数额的股份,属于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由于劳务出资不属于“货币出资”,也不属于“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因此,目前我国法律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取得公司的股份。
但是,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可以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股权长期性激励。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可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可以通过提供“劳务”取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但用于激励的该些股权的比例有着严格的限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0 20:24
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