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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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4:37
考研复试判分不公平可以投诉。
明确学校实行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公开,办法公开,结果公开;同时要求招生单位统一制订导师、专家遴选和工作规范,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的培训,使每一个人明确评判标准、规则、程序和纪律。
加强监督保障。包括实行考场监察和巡视制度,进行全程、全面、有效的监督;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意见可以申诉。完善复试监督及复议制度。
相关规定: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研究生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