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被交警已危险驾驶罪拘留了检察院还会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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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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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8:12
1、醉酒驾驶触犯刑法133条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作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首道环节所采取的强制措施称为“刑事拘留”,检察院作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道环节所采取的强制措施称为“批准逮捕”。所以,问题描述的并非“检察院还会拘留。”而是检察院是否会批准逮捕。
检察院是否会逮捕,需要看警方所提交的犯罪嫌疑人醉驾的事实依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醉驾,如果足以证明,检察院会依法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2、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机动车驾驶人呼气、血液酒精含量阀值》的规定,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是,80毫克酒精含量以上每百毫升血液。
如果交警在查醉驾的时候,依法给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呼气和进一步验证了其血液之中的酒精含量就符合上述应当认定为醉驾标准的。那么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就确实充分,检察院没有理由不批准逮捕。
3、依据刑法133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处罚金。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3条
司法依据《机动车驾驶人呼气、血液酒精含量阀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8:14
危险驾驶罪最高刑罚是拘役6个月,因此不会被检察院逮捕,一般拘留7天之后就会转成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