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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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5:33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弟弟的户口在妈妈那里,女儿是户主,是可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有永久住所、有能力承担义务的具有行为能力者。”因此,只要女儿符合上述要求,就可以成为宅基地使用权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5:41
一般来说,只有户主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弟弟的户口在妈妈那里,而女儿是户主的话,则弟弟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过,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尝试申请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但是这要看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以及其他因素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5:36
弟弟的户口在妈妈那里,女儿是户主,可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吗?我个人认为,像这种宅基地使用权,女儿应该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也要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来决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条例》,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户主享有,而弟弟的户口在妈妈那里,女儿是户主,因此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弟弟的户口也迁到女儿那里(即将其名字写到女儿的户口上),那么他就能够享有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