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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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20:54
法律分析:是的,高空抛物必有担责人。实践中,高空抛物存在一个非常不易解决的问题就是侵权人难以查找,这样侵权人责任的适用会大打折扣。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了可能加害人的补偿责任,因此高空抛物采取过错责任推定,即如果高空抛物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