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别人不让,请问我能否按国家征收山林的补偿强行修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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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5 15:03
您家无权。建议和对方协商,给对方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5 15:07
你要修路,可以找当地政府协商,因为别人家的山林也只是拥有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国家的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5 15:04
你个人凭什么强制执行?你是执法单位?现在国家征收都还得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