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签了2年还可以上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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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13:49
补充回答:
1、“法院在查明诉讼时效缺已经过的”:是“确”已经过。
2、“请问我没有了胜诉权,我打官司还有什么意义?靠对方的同情,请求多给我一点平方?”:
(1)意义在于,你的诉讼时效可能存在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或处长的情形,虽然超过了诉讼时效,你仍然有权起诉,如果法院查明有上述情形的,可以继续审理;如果查明没有上述情形的,才会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此时,你虽然不能再通过法院请求对方什么,但如果对方同意或承诺给付,你仍然有权受领。
(2)如果是想“靠对方的同情,请求多给我一点平方”:在法庭上很难做到,如果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法院在审理之前或是审理过程中,还可以为你们调解,如果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是驳回。
3、你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证明你“现在才觉得不公平”,而且你“现在”觉得不公平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是以现在的标准觉得不公平还是以当时的标准觉得不公平;如果是以当时的标准觉得不公平、你又能证明当时的标准是什么、证明不公平的情形、证明你“现在才觉得”:可以起诉,有胜诉的把握。
1、“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签了2年还可以上诉吗?”:
(1)不是“上诉”,只能是“起诉”,因为你还没有向法院起诉过、没有过经过一审判决,上诉是指对法院一一审判决不服、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的诉讼,上诉是要启动二审程序的,你的情况不是上诉。
(2)如果你现在才发现“合同内容显失公平”:你有证据证明自你发现合同显失公平之日起还没有超过一年的:你可以起诉,但是否受理、受理后是否会认定 为显失公平,就是法院的事了。
2、“我记得诉讼时效只有两年,过了两年,就不论你怎么不公平都不能诉讼了,是这样的吗? ”:
(1)不是,你的“记得”错误:你是想以合同显失公平而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合同内容,这属于撤销权,而撤销权属于形成权,与形成权相对应的时效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
(2)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二年,还有几项特殊的是一年,而且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但你所讲的撤销权是除斥期间,其时效是一年,自你发现问题可撤销事由之时起算,而且除斥期间没有过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3)如果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的二年:也不是你所说的“不论你怎么不公平都不能诉讼了”,仍然可以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但法院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会驳回。也就是说:超过了时效,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不丧失诉权、也不丧失实体权利(向债务人索债的权利)。
3、“我想知道的不是撤销权的时效, 我想知道,我现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吗?”:
(1)你可以起诉,但在起诉前你必须了解撤销权时效的问题:否则起诉也会败诉。
(2)你现在可以起诉:但你必须证明自你知道合同显失公平到现在还没有超过一年,如果无法证明,你起诉也赢不了。
(3)另外,拆迁合同内容是否显失公平,法院不会是以现在的补偿标准来衡量的,只会以拆迁 当时、三年前的标准来衡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13:45
过了诉讼时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13:52
你现在因为觉得合同显失公平想要撤销合同,
那么应该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而撤销权的行使时间是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可以看出,你对民法有过一定研究,但不全面,一知半解很可能耽误事情。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具体情况还请咨询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13:50
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行使的是撤销权。对于此类案件的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在此期间内权利人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该权利本身即告消灭。
所以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即告消灭。
根据你的提问补充一点: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人起诉,法院应该受理。法院在查明诉讼时效缺已经过的,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丧失的只是法院的胜诉权。
虽然你丧失了胜诉权,但是如果对方愿意赔偿你的损失,法院也会支持的。而且法院也不会主动查明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由对方证明。
对于你这个问题,我们说的很明白了,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显失公平合同,当事人行使的是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当然了你是从什么时候知道的需要你去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