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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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5 10:20
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的深度探索</
第一节:婚姻与家庭的基石</
婚姻,社会制度的基石,是男女两性结合的合法形式,形成核心的夫妻关系,也被称为配偶关系。它有三个核心定义:一是两性间的结合,二是这种结合需得到社会制度的认可,三是以共同生活为目标的深度联结。
家庭,现代社会的基石,是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关系的亲属群体。它的两个关键特质:一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二是由亲属构成,彼此间权利义务并存。家庭的功能丰富多样,包括性爱、生育、供养、教育和消费,以及潜在的生产功能。
第二节:婚姻家庭关系的多重维度</
婚姻家庭关系,一个复杂的社会网络,由两性结合、血缘纽带和法律约束共同编织。其自然属性源于生理和本能,社会属性则反映了社会结构和规范的影响。从原始社会的群婚制,到阶级社会的婚姻形式变化,如奴隶社会的一夫多妻制,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再到资本主义的契约婚姻,每一步都体现了制度的演变。
第三节:法律的守护者——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是法律体系中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面规范,它既具有普遍性,体现了伦理道德,又具有强制力。其形式包括民法典、国家立法、行政规定、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国际条约等多维度。理解婚姻家庭法,关键在于其调整对象、规范性质以及与其他法律部门的交互作用。
第四节:婚姻家庭法与法律体系的交织</
婚姻家庭法与宪法的紧密联系体现在基本原则的遵循,与民事法律规范的关系在于平等与特定亲属关系的平衡,行政法则关注其社会管理的角色。民事诉讼法与婚姻家庭法的结合,保证了程序正义,而刑法则以其强制力维护婚姻家庭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