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4 15:4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7 05:44
7月12日,“私生女”诉张铁林案今天在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张某由于身体原因未到庭,由其母亲侯女士代为出庭。此次庭前会议,张某将向其父张铁林索要抚养费576820元,以及精神损失赔偿360万元。
据悉,2015年,张铁林被曝有一名十几岁的私生女,她出生后一直由母亲侯某抚养,直到女儿要出国念书,侯某无力担负担留学的费用,才向张铁林联系,没想到他打死不认,还要求做亲子鉴定再说,而后双方协商做亲子鉴定,他又在结果出来前莫名撤销鉴定,让侯女感觉被欺骗,向法院要求判他需支付赡养费653万元人民币、精神损失费160万元人民币等,总共约4千多万元台币。
去年9月,因确认她是张铁林的亲生女儿,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女儿胜诉,需赔偿18年抚养费。随后,张铁林实际履行判决内容。
此次的诉讼,是张某针对精神损害赔偿和医疗、教育方面的抚养费的另案起诉。
此案后续将如何判决,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