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青岛市最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8年之后的,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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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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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03:27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机动车
停放服务部分收费的通知(青价费[2008]73号)
各区、市物价局、建(城)管局、公安局(分)局、城管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经研究,确定对我市一类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执行现行其他一类收费停车场五一黄金周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二所列标准执行。
二、景点周边的旅游专业一类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作调整,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一所列标准执行。
三、其他停车收费管理的相关事项仍按《市物价局、建委、公安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价费[2006]85号)规定执行。
四、经营单位应及时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停车场收费类别证》变更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应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停车环境整洁有序。
五、本通知自2008年4月20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青价费[2007]72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请阅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