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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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6:35
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候设立。《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 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积特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一)实施许可权。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二)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专利行...
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什么时候设立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候设立。《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什么时候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时间是自登记时起。这一规定依据《物权法》第139条和《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完成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便设立,登记机构还需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此外,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还需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物权法中需要登记才能设立的权利包括哪些一、物权法中需要登记才能设立的权利包括哪些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来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物权法》第九条...
用益物权登记对抗和登记生效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第一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第一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第一百五十五条已经登记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财产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财产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被视为一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
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的区别?也就是说你处分合同生效后,需具备法定的登记要件才发生物权变动。未登记的合同物权不发生转移。登记对抗则是指这一物权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就发生转移,但是,基于对登记的公示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两种制度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物权何时发生转移,理论上常常把登记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
哪些物权是登记生效主义法律客观:用益物权中哪些是登记生效主义用益物权登记在物权法上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和地役权登记。但仅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则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自登记时设立或者变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之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怎么理解...《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条有两款,第一款是明确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第二款是说非...
物权法与国土资源管理之三:规范土地登记 严格产权管理1986年6月25日,国家颁布《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登记、发证。1989年11月18日,为规范土地登记工作,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土地登记规则》并于1995年进行了修订。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明确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统计制度,依法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