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吗?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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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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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21:45
故意伤害罪是最常见的犯罪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司法工作人员认为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被害人轻伤或重伤(包括致人死亡)
,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第一,从刑法规定看,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残疾、致人死亡等危害结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从逻辑上应当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相对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如果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显然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能认为是犯罪。第三,《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是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制定《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是为了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即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制定《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是为了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其目的不仅解决量刑,更主要解决定罪问题,即达到什么条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问题。
上述认识有失恰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并非一定要有轻伤以上后果,理由是:
第二,伤害后果不是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唯一标准。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判断一个违反刑法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就是看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而评价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能简单以结果论,否则对未遂行为、预备行为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从刑法理论上讲,定罪情节包括:犯罪对象、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方法、手段、结果、犯罪完成的程度、犯罪的组织形式、犯罪前科等。对于故意伤害行为,轻伤只是定罪的标准之一,而不是唯一标准。如果主观地坚持必须有轻伤后果才构成犯罪,显然违背了刑法原理。由此,对虽未达到轻伤标准但已接近轻伤标准,如果行为人动机恶劣、手段残忍,如殴打伤害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结伙持械伤害他人、行凶报复举报人,若综合整个案件情节,已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就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坚持轻伤标准会对未遂行为无法定罪。如果主观地坚持必须有轻伤后果才构成犯罪,对未遂行为及对其他情节恶劣的伤害行为也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必然会放纵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对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未遂犯进行刑事追究的不乏其例。如果认为故意伤害必须以达到轻伤标准才构成犯罪,对故意伤害的未遂行为一概否认是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显然从法理上是讲不通的,因为这实际上否定了故意伤害罪存在犯罪未遂。
综上所述,构成故意伤害罪并非一定达到轻伤标准。但通常情况下,对绝大多数轻伤害案件,还是要坚持轻伤标准。在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情况下,只有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综合整个案情已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时,才有追诉必要。 (作者:于书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21:41
故意伤害罪怎样认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