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分局的户口如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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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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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7:33
1、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说明实际情况(如双重户口或者其他原因等),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